张文俊丨奠基干预主义与反可能条件句

发布时间:2025-10-05 22:54  浏览量:2

奠基关系(grounding)是用以理解基础事物与非基础事物之间关系的新范式。许多奠基关系的支持者们认为,所谓的本体论依赖,实质就是奠基关系。我们知道,根据一般的看法,事物之间的本体论依赖是一种层级间的“纵向连接”,高层级事物对低层级事物的本体论依赖是高层级事物得以存在的原因。奠基论者认为,在各个分支领域的哲学讨论中常见的本体论命题,实际都表述了事物之间的奠基关系。兹举数例如下。

(i)我面前的这张桌子之所以有如此这般的形状,是由于构成该桌子的分子以如此这般的方式进行排列。(构成性依赖)

(ii)某个行为之所以是对的,是由于神赞许这一行为。(《游叙弗伦篇》)

(iii){苏格拉底}之所以存在,是由于苏格拉底存在。(集合建构)

(iv)张三现在之所以处在疼痛的心理状态之中,是由于他的C神经被激发了。(心-物依赖)

奠基论者主张,在上面这些例子中,“是由于”后的事物作为形而上学基础(the ground)奠基了被“之所以”修饰的事物,即“被奠基者”(the grounded)。比如(iv),改写为奠基表述就是“张三的C神经被激发,奠基了他的疼痛”。根据关于奠基的主流观点,奠基关系是一种基质性的(primitive)严格偏序(strict partial order),它具有完好基础性(well-foundedness)、超内涵性(hyper-intensionality)以及非单调性(non-monotonicity),形而上学基础对被奠基者的奠基,为被奠基者的出现提供了形而上学解释。

然而,几乎所有这些对奠基关系的主流刻画都遭到了质疑。人们不仅质疑奠基关系是否具有上述逻辑性质(cf.Bliss, Jenkins, Leuenberger),甚至也质疑奠基关系的存在(cf.Hofweber,J.Wilson)。面对种种质疑,奠基关系的支持者们提出了一种值得关注的回应:将奠基关系与因果关系进行类比。他们认为,由于这两种关系具有深刻的相似性,而且因果关系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实存关系,因此奠基关系的实存性不应受到质疑,其逻辑性质也应参照因果关系来进行判断。(cf.Bennett; Schaffer, 2016; Trogdon; A.Wilson, 2018b)这样一种回应具有两个面向。一是较弱的认识论面向:由于奠基关系与因果关系之间深刻的相似性,我们对奠基关系的认识应当参考对因果关系的认识。二是更强且更有趣的本体论面向,这种本体论面向可被称作“奠基-因果统一命题”。

奠基-因果统一命题:奠基关系与因果关系是同一个关系。

奠基-因果统一命题是一个大胆的承诺。按照一般的观点,奠基关系(也即本体论依赖)与因果关系是不同的。通常而言,奠基关系(正如我们开头所说)被认为是表述了事物之间的“纵向连接”,它发生在不同层级的事物之间;而与之相对,因果关系则是事物之间的“横向连接”或“斜向连接”(即上向因果或下向因果),它既可以发生在同层级事物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层级事物之间。而且,通常还认为奠基关系与因果关系之间另有一些直觉上的不同,比如奠基通常被认为是共时的,而因果通常被认为是历时的;奠基通常被认为是内在的,而因果则是外在的,等等。然而,奠基-因果统一命题声称这些区别实际都不存在。这不啻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动摇了我们在哲学中作出的一些基本区分。

然而,我们真的有理由作出这样的改变吗?这仍是一个有待考究的问题。人们支持奠基-因果统一命题的理由主要是奠基与因果之间的系统性相似。(cf.Bennett; A.Wilson, 2018b; cf.Schaffer, 2016)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相似点在于这两者都可以用干预主义(interventionist)方法来进行分析,并进而可以被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s)所刻画。干预主义与结构方程模型是当前理解因果关系最主流的方式,将它们成功应用于奠基关系,意味着我们对因果关系和奠基关系的本质的理解是相同的。这自然是对奠基-因果统一命题的莫大支持。然而,结构方程模型和干预主义方法真的可以成功应用于奠基关系吗?这一点在文献中已经遭到了质疑。最主要的质疑是:这种应用要求我们能够衡量反可能条件句(counterpossible)——即前件包含不可能情境的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但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因此,结构方程模型和干预主义方法在奠基关系上的应用是失败的。

本文致力于回应上述质疑。笔者将论证,通过将奠基断言(grounding claims)区分为“先天奠基断言”和“后天奠基断言”,并考察我们承诺这两种断言为真的不同方式,我们就能够衡量这两种奠基断言所分别对应的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因此干预主义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依旧可以应用于奠基关系,而奠基-因果统一命题的地位就不会被反可能条件句的撼动。

下文将首先回顾干预主义方法与结构方程模型在因果关系以及奠基关系上的分别应用(第一节),然后介绍来自反可能条件句的反驳(第二节)。之后,笔者会分别讨论先天奠基断言和后天奠基断言,并给出衡量它们所对应的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的方法。(第三节)

一、结构方程模型与奠基干预主义

现有文献中提及了奠基与因果的三类相似性。(cf.Bennett; Schaffer, 2016; Trogdon; A.Wilson, 2018b)借用谢弗的分类,它们分别是:在内容与内在结构上的相似,在外部联系上的相似,以及它们都可以应用干预主义方法并被结构方程模型刻画。(cf.Schaffer, 2016)而正是由于这些相似性的存在,人们才有理由去相信奠基-因果统一命题。限于篇幅,笔者在这里无法详细展开这两种关系在内容以及外部联系上的相似,只能大略作一些不完备的列举。在内容方面,人们认为奠基关系和因果关系都是生成性的(generative)关系,并且它们都是严格偏序;而在外部联系方面,人们认为这两个关系都与解释和定律密切相关。与我们的主题最相关的则是最后一种相似,即在干预主义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上的相似。

首先我们来看结构方程模型和干预主义方法怎样被用于刻画因果关系。结构方程模型与干预主义因果分析主要来自希区柯克(C.Hitchcock)、珀尔(J.Pearl),以及伍德沃德(J.Woodward)等人的工作。(cf.Hitchcock; Pearl; Woodward,2003)它是当前最为先进的因果分析方法。在对因果过程的判断与预测上,结构方程模型的能力是其他因果分析(包括反事实分析、恒常主义分析等)无法企及的。正如谢弗所言,结构方程模型是当前因果分析领域“唯一严肃的活动”(cf.Schaffer, 2016, p.61)。

大致而言,要使用结构方程模型来刻画因果过程与因果依赖模式,我们首先要用变量来表征在这些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事件。在一个模型中,变量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生(exogenous)变量(U),这些变量表征模型中的独立元素,它们在模型中只作为原因,而不作为结果而存在。另一类是内生(endogenous)变量(V),这些变量的值依赖于模型中某些其他变量的值,它是模型中至少一个其他变量的结果。模型中所涉及的变量以及这些变量的取值范围构成了该模型的签名(signature),写作S=〈U,V,R〉。其中,R表示S中的变量的值域。

签名构建好之后,我们还需要构建链接(linkage)。链接由签名(S)和一组结构方程(E)构成,写作L=〈S,E〉。这些结构方程刻画了签名中的变量之间的协变关系,告诉我们内生变量是如何依赖于外生变量,以及如何互相依赖的。构建好链接,我们实际就已经构建出了变量之间的因果图景。

最后,要用模型来表示某个实际的因果场景,我们还需要给外生变量赋值以确定整个模型的变量取值。此即模型的赋值(assignment),写作M=〈L,A〉。其中A即是外生变量的值。

且看下面的例子。在常温常压下,划火柴导致火柴燃烧的过程可以被下述结构方程模型所刻画。

S1=〈{划火柴,氧气存在},{火柴燃烧},R1〉,R1规定“划火柴”“氧气存在”以及“火柴燃烧”这些变量的值域都是{0,1}。

L1=〈S1,{火柴燃烧=划火柴×氧气存在}〉

M1=〈L1,{〈划火柴,1;氧气存在,1〉}〉

这个模型中,“划火柴”和“氧气存在”是外生变量,而“火柴燃烧”是内生变量。R1将三个变量的值规定为0和1,这是指变量所代表的事件可以有两个可能状态:发生和没有发生。事件没有发生时其取值为0,而发生时其取值为1。L1中的方程{火柴燃烧=划火柴×氧气存在}是指“火柴燃烧”的取值等于“划火柴”与“氧气存在”的取值的乘积。通常,我们将表示结果的变量写在结构方程的等号左边,将表示原因的变量写在等号右边。S1和L1给定了变量之间的依赖模式。M1则对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刻画。赋值A1表明划火柴以及氧气存在这些事件都发生了。那么,根据L1,我们也可以判断出火柴燃烧这一事件也发生了。

用结构方程模型来分析因果过程的关键,是要看我们是否用适切的模型来描述了实际的因果过程及模式。而判断一个模型是否适切的核心因素则在于我们是否构建了恰当的结构方程,因为确定结构方程的过程实际就是确定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连接,以及存在怎样的因果连接的过程。要获得恰当的方程,学者们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干预主义方法。

根据伍德沃德的干预主义定义(cf.Woodward, 2003, p.59,98),在将系统内的所有其他变量都固定在某个值的情况下,若一个系统外的干预改变了X的值之后,Y的值也会随之改变,那么X就是Y的原因。所谓“干预”是指从系统外引入的,能导致X的改变的原因。干预的介入打断了X对其他所有原因的依赖,而且该干预如果能够影响Y的话,该影响一定是经X传导的。干预主义背后的直觉很明晰:在其他条件均同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干预改变某个事件变量的取值可以相应地改变另一事件变量的取值,那么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仍以划火柴的模型为例。要确定我们模型中的结构方程({火柴燃烧=划火柴×氧气存在})是否恰当,我们需要用干预主义方法来进行测试。具体而言,我们应分别测试“划火柴”和“氧气存在”是否是“火柴燃烧”的原因。针对“划火柴”,我们需要在固定“氧气存在”的值为其实际取值(即1)的情况下测试下面两个反事实条件句是否同时为真。如果它们同时为真,那么“划火柴”就是“火柴燃烧”的原因。如果不能同时为真,那么该因果关系不能成立。

(1)如果某个干预将“划火柴”的值设为1,那么“火柴燃烧”的值也会是1。

(2)如果某个干预将“划火柴”的值设为0,那么“火柴燃烧”的值也会是0。

结果表明这两个条件句皆为真,这说明“划火柴”确实是“火柴燃烧”的原因。

谢弗和A.威尔逊论证,结构方程模型可以以几乎同样的方式被应用于奠基关系。(cf.Schaffer, 2016; A.Wilson,2018b)我们可以用变量来表示形而上学基础以及被奠基者,并用结构方程来表述它们之间的奠基关系。示例如下(cf.Koslicki,p.106):

S2=〈{T恤X是猩红色的},{T恤X是红色的},R2〉,R2指定这两个变量的值域皆为{0,1}。

L2=〈S2,{T恤X是红色的=T恤X是猩红色的}〉

M2=〈L2,{〈T恤X是猩红色的,1〉}〉

这里的结构和因果关系处的结构完全一致。“T恤X是猩红色的”是外生变量,指代对应的事实,而“T恤X是红色的”是内生变量,也指代对应的事实。R2所指定的0和1分别意味着事实的实存与不实存。{T恤X是红色的=T恤X是猩红色的}这一结构方程表示“T恤X是红色的”的值依赖并等于“T恤X是猩红色的”的值。M2告诉我们T恤X的确是猩红色的,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该模型来判断出T恤X也的确是红色的。

关于奠基的结构方程模型是否适切也同样取决于结构方程是否适当。这里,干预主义方法也可以用以确定结构方程的适当性。(cf.Schaffer, 2016; A.Wilson, 2018a, 2018b)对上述例子而言,要判断“T恤X是猩红色的”与“T恤X是红色的”之间的奠基关系并获得适当的结构方程,我们可以通过衡量以下这一组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来进行。

(5)如果某个干预将“T恤X是猩红色的”设为1,那么“T恤X是红色的”也将为1。

(6)如果某个干预将“T恤X是猩红色的”设为0,那么“T恤X是红色的”也将为0。

(7)如果某个干预将“T恤X是红色的”设为1,那么“T恤X是猩红色的”也将为1。

(8)如果某个干预将“T恤X是红色的”设为0,那么“T恤X是猩红色的”也将为0。

经过判断,在这个具体情境中,(5)(6)(8)皆为真,而(7)为假。文献中对这些真值判断有争议。(cf.A.Wilson, 2018a, 2018b; Koslicki)这些争议与本文核心论证无涉,故不介入。(5)为真的理由很直觉,兹不赘述。而(6)之所以为真,是因为干预主义要求某个干预在调整目标变量的值时,除目标变量的下游变量之外,其他变量的值都应当被固定在其实际位置。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将X可能是的其他具体颜色——如暗红色、粉红色、海蓝色等等——纳入考量,它们的实际值(也即“T恤X是猩红色”的值为1时的值)都应当是0。这样,当干预将“T恤X是猩红色的”的值调整为0时,这些变量的值也应保持为0。当这些值也都为0时,“T恤X是红色的”的值也为0,因此(6)为真。(7)之所以为假,是因为当某个干预将“T恤X是红色的”设为1时,X可能是其他具体的红色,而非猩红色,因此“T恤X是猩红色的”的值不一定为1。而(8)为真的原因则是如果真的有干预使得T恤X不是红色的,那它一定就不会是猩红色的。由此我们可以判断,“T恤X是猩红色的”奠基了“T恤X是红色的”,而反之不然。所以L2中的结构方程是适当的。

这种将结构方程模型与干预主义方法应用于奠基关系之上的立场在文献中被称作“奠基干预主义”(grounding interventionism)。(cf.Bryant; A.Wilson, 2018a)依照干预主义因果分析的模板,我们可以给奠基干预主义以如下定义。

奠基干预主义:一个事物X奠基另一个事物Y,当且仅当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它对X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这样的干预所得到的结果可以被结构方程所表述,并纳入合适的结构方程模型。

这里,干预的定义可以参照伍德沃德对干预的定义。“反之不然”是指Y的值被另一个干预改变时不会导致X的值的改变。奠基干预主义是奠基-因果统一命题的有力论证。接下来让我们转向反可能条件句对奠基干预主义的挑战。

二、反可能条件句的挑战

反可能条件句是一种特殊的反事实条件句。这种条件句的前件涉及不可能情境。且看下面几个例子。

(9)如果1+1=3,那么太阳系在6500万年前就和恐龙一起灭绝了。

(10)如果水的分子式是

(乙醇的分子式),那么水就可以燃烧。

我们知道,1+1必然等于2,而水也必然是

。因此,(9)和(10)的前件所描述的情境都是形而上学上不可能的,它们都是反可能条件句。

关于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如何,学界有所争论。所谓的“正统”立场认为,所有的反可能条件句都为真,只不过是空真(vacuously true)。也即,由于前件不可能,故必然为假,则整个条件句必然为真。刘易斯(D.Lewis)、斯托内克(R.Stalnaker)和威廉姆森(T.Williamson)是这一立场的代表。(cf.Lewis, Stalnaker, Williamson)威廉姆森论证说,如果我们不接受反可能条件句都是空真,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一些我们所珍视的条件句规则,比如同外延替换规则;因此,我们最好接受它们都是空真。(cf.Williamson,pp.174-175)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这种正统立场发起挑战。他们认为即使是反可能条件句,也仍然可以有真有假。就如(9)(10)两个例子,很多人倾向于认为(9)为假而(10)为真。有学者指出,反可能条件句在许多领域都具有一席之地,要使这些领域内的实践得以开展,需要我们分辨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假。例如,塔恩(P.Tan)和麦克伦(B.McLoone)等论证,科学解释常常依赖反可能条件句,且只有真反可能条件句才能提供有效的科学解释。(cf.Tan,McLoone et al.)而判断奠基断言的真假,则是需要我们判断反可能条件句真假的又一领域。

A.威尔逊指出,由于奠基干预主义以干预的方式来理解奠基关系,因此如果奠基干预主义为真,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在衡量奠基断言时衡量反可能条件句。(cf.A.Wilson, 2018a)且看下面几个例子。

(12)如果某干预将“数字2存在”的值设为0,那么“2+2=4为真”的值也为0。

(13)如果某干预将“2+2=4为真”的值设为0,那么“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的值也为0。

首先,这几个句子都是反可能条件句。关于(8),根据A.威尔逊的论证,由于干预主义要求我们在干预某一变量时,将该变量的所有上游变量(即该变量的原因变量)都固定在其实际值,因此,当我们在用干预将“T恤X是红色的”的值设为0时,我们应该将“T恤X是猩红色的”的值固定为其实际值1(因为该变量是红色变量的上游变量)。但由于在猩红色为1的情况下红色必然为1,因此这个干预是不可能的,(8)的前件是一个不可能情境。因此(8)是反可能条件句。(ibid.)(根据类似的理由,[7]是反可能条件句。)而在(12)(13)中,数字2的存在以及2+2=4的真都是必然的,因此它们的前件都是不可能的,它们也都是反可能条件句。同时,这几个反可能条件句都是我们在衡量与之相应的奠基断言时所需要衡量的条件句。由于我们要区分真奠基断言与假奠基断言,因此奠基干预主义也承诺反可能条件句是有真有假的。

正因如此,奠基干预主义要为真,需要我们能够衡量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假。而一些学者认为这恰恰构成了奠基干预主义的软肋——因为我们并没有很好的方法来判断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为反可能条件句赋值的一个主流方案是诉诸不可能世界。(cf.Goodman, Jago, Nolan)所谓不可能世界,指的是其中包含矛盾或不可能命题的最大命题集。根据这种观点,一个反可能条件句为真,当且仅当在距离我们现实世界最近的不可能世界中,该条件句的前件和后件皆为真。这一观点实际是对刘易斯的反事实条件句语义学的扩展——从可能世界扩展到不可能世界。但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我们很难判断不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远近关系:一个2+2=6的世界和一个水是XYZ的世界哪个更远?这在许多论家看来是神秘难解的。(cf.Laan, Nolan)另外一些判断反可能条件句真值的方式——比如诉诸我们对不可能世界的想象,以及诉诸我们已知的某些背景知识进行推断——也都已被一一驳斥。布莱恩特(A.Bryant)论证说,我们的想象常常受制于有意或无意的偏见,因而是不可靠的;而无论我们的背景知识有多少,从现实世界的知识到不可能世界的知识之间总是有不可弥合的断裂。(cf.Bryant)

正如布莱恩特所说,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衡量反可能条件句,我们就不能期待奠基干预主义给奠基关系带来任何更高的实在性与科学上的正当性。(ibid., p.325)如果这些都不能达成,那么奠基关系与因果关系的统一也就岌岌可危——毕竟干预主义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给因果关系带来了上述收益。另一些学者持有更强的观点。比如安德森(H.Andersen)就主张,仅凭奠基关系需要我们衡量反可能条件句这一点,我们就应当否认奠基与因果的统一——因为因果并不需要我们衡量反可能条件句,这两个关系在此已经出现了重要的撕裂。(cf.Andersen)A.威尔逊也认为,反可能条件句给更一般的奠基怀疑论大开方便之门:怀疑论者可以从怀疑我们能否衡量反可能条件句入手,并通过反可能条件句和奠基关系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而怀疑奠基关系是否实际存在。(cf.A.Wilson, 2018a)由此可见,找到切实可行的衡量反可能条件句的方法,是奠基干预主义与奠基-因果统一命题的支持者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三、拯救奠基干预主义

接下来,笔者将提供一套衡量与奠基断言相关的反可能条件句的方法,而且这套方法不涉及不可能世界。这套方法将表明反可能条件句不会对奠基干预主义构成挑战,我们仍然可以相信奠基-因果统一命题。要回应反可能条件句问题,笔者主张将反可能条件句分为两类进行讨论:先天反可能条件句与后天反可能条件句。上一节我们看到,在奠基干预主义中,反可能条件句对应着奠基断言,比如“如果‘数字2存在’的值为0,那么‘2+2=4为真’的值也为0”对应着“数字2存在这一事实奠基2+2=4为真这一事实”。那么,某个反可能条件句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就视乎其对应的奠基断言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笔者将这两种奠基断言作如下定义。

先天奠基断言:一个奠基断言是先天的,当且仅当在该断言中,形而上学基础与被奠基者的联系是先天的,这也就是说,它们的联系或者是概念上的,或者是逻辑上的。

后天奠基断言:一个奠基断言是后天的,当且仅当在该断言中,形而上学基础与被奠基者的联系是后天的,这也就是说,它们的联系不是概念或逻辑的,而是基于经验发现作出的。

举例而言,诸如“苏格拉底的存在奠基了{苏格拉底}的存在”“是红色的这一性质奠基了是有颜色的这一性质”“P的真奠基了P∨Q的真”这样的奠基断言是先天的,其中的形而上学基础概念地或逻辑地联系于被奠基者;而诸如“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

奠基了水”等这样的断言是后天的,其中形而上学基础与被奠基者的联系是需要依赖经验发现来建立的。这两种奠基断言都可以对应反可能条件句。先天奠基断言的对应我们已经很熟悉。而后天奠基断言如果为真,那么对它的衡量也会引入反可能条件句。比如“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这一断言。根据奠基干预主义,我们对它为真的判断意味着我们认为“若某干预将‘疼痛’的值设为0,那么‘C神经激发’的值也将为0”这一条件句为真。这是一个反可能条件句,因为它要求在“C神经激发”的值为1的情况下将“疼痛”的值设为0,而这是形而上学上不可能的。接下来笔者将分别考察对先天反可能条件句和后天反可能条件句的处理方案。

先天反可能条件句

先天奠基断言的特点是,只要我们充分掌握了该类奠基断言中涉及的形而上学基础以及被奠基者的概念或逻辑内涵,并且我们具备完好的概念理解与逻辑推理的能力,那么我们建构起来的先天奠基断言必然为真。仍以T恤X为例。“T恤X是猩红色的奠基了它是红色的”这个奠基断言是一个先天奠基断言,因为“是猩红色”和“是红色”这两个概念有先天联系。所谓概念的先天联系,指的是能够合格使用这两个概念的人,能够仅凭对概念的理解,就发现这两个概念所指称的事物之间的联系。而某一概念的合格使用者(competent user),是指那些完全理解了该概念,并能够正确使用该概念与其他合格使用者进行有效交流的人。我们对“猩红色”这个概念的理解是“一种鲜红色,比苹果的红色黄而略浅,比洋红黄而浅,比卡斯蒂利红黄而暗,比茜草的深红色黄而浅,比辣椒稍蓝、稍淡而略暗”(《汉典》)。无论我们是否确实如上述般理解这一概念,“猩红色”这一概念的合格使用者都可以识别出猩红色,并判断出它和其他另外一些颜色是相似还是不相似,以及它与哪些颜色更相似。同时,“红色”这一概念的合格使用者则能够理解红色是一个种类,某物是红色的则意味着它必然是某种特定的红色;同时,该合格使用者也能大致识别出红色的范围以及它和哪些颜色相似、和哪些不相似。这样,一个同时能够合格地使用“猩红色”和“红色”这两个概念的人可以仅凭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就判断出它们所指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因此,这一联系是先天的。这两个概念的合格使用者可以先天地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如果某个东西是猩红色的,那么它必然是红色的;其次,这个东西之所以是红色的(属于红色事物这一类),是由于它是猩红色的;再次,这个东西之所以是猩红色的,并不是因为它是红色的。而后两个结论恰恰就相当于说“这个事物的猩红色奠基了这个事物的红色”,以及“这个事物的红色不奠基这个事物的猩红色”。奠基断言从奠基关系项的概念中就这样被建构出来了。而且,只要我们对相关的两个概念的理解没有问题且该事物确实可以应用这些概念,这些奠基断言就一定为真。

通过逻辑建立起来的先天奠基断言也是这样。只要我们理解相应的逻辑规则,我们就可以先天地建立起一些奠基断言。比如“P为真奠基了P∨Q为真”。只要我们知道“逻辑或”的用法是(类似于)“在多个项中间进行析取”,我们就知道,要建立起一个析取,需要先排列出它的析取项。而且,只要我们知道析取为真的条件是其中一个析取项为真,我们就知道是析取项的真奠基了析取的真,而非反之。所以,诸如“P为真奠基了P∨Q为真”这样的逻辑奠基断言可以通过我们对逻辑规则的理解来先天建立。

由此可见,先天奠基断言的建立与是否为真并不依赖于(也即并不奠基于)它所对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是否为真。但这是否就能够说明奠基干预主义对于先天奠基断言而言是错误的?笔者不这么认为。相反,笔者认为通过概念或逻辑而建立起来的先天奠基断言,为衡量先天反可能条件句提供了方法,并由此可以反过来支撑奠基干预主义。容笔者先说明这种衡量先天反可能条件句的方法。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奠基干预主义是一个双条件句(biconditional),它实际包含两支。

奠基干预主义(分解版):

(A)当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它对X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时,X奠基Y。

(B)当X奠基Y时,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它对X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

当我们考虑反事实条件句组的真如何推出奠基断言的真时,我们在考虑的仅仅是(A)这一支。但此时我们忽略了(B)。如果我们聚焦于(B),就会发现当先天奠基断言已经由于概念或者逻辑而成立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一奠基断言来判断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的真值,而不用担心该组中是否包含有反可能条件句。举例而言,“T恤X是猩红色的奠基了T恤X是红色的”是一个先天奠基断言。根据奠基干预主义,这个奠基断言对应了一个反可能条件句,即(8)。现在,由于“T恤X是猩红色的奠基了T恤X是红色的”这个奠基断言已经根据我们对概念地理解而被建立起来,那么如果我们接受(B),我们就可以直接判断反可能条件句(8)为真。(B)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从已经建立的先天奠基断言出发来获得某些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这说明(B)是有其理论优势的,它为我们提供了衡量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的新方案。这一理论优势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B)为真。因此,在遭受反例之前,我们应当接受(B)为真。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的其中一支在先天奠基断言上被确立了。

对先天反可能条件句的这种处理既符合直觉,又为直觉提供了来源。通常,人们多少会有认为“如果某个干预将‘T恤X是红色的’设为0,那么‘T恤X是猩红色的’也将为0。”为真的直觉。而上面的处理方法告诉我们,我们的直觉来自于对“T恤X是猩红色的奠基了T恤X是红色的”这一先天奠基断言的认可;而我们对该断言的认可则来自于我们对“猩红色”以及“红色”的概念的掌握。这两个概念为前述反可能条件句的真提供了基础,是该反可能条件句的使真者。

而且,当我们已经通过上述方式确立了包括反可能条件句在内的反事实条件句组的真值之后,我们就可以用它来反证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的另一支,即(A)。具体方式如下。由于先天奠基断言是依据概念或逻辑而为真,因此当某个先天奠基断言为真时,它必然为真。同时,由于先天奠基断言对应着一组反事实条件句并决定它们的真值,因此当先天奠基断言(必然)为真时,它对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必然满足“干预对X(形而上学基础)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被奠基者)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由于这两个必然性的存在,则必然不会出现“干预对X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被满足,但相应的先天奠基断言为假的情况。因此“当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它对X的值的改变会导致Y的值的改变,但反之不然时,X奠基Y”为真,也即(A)为真。这样,对于先天奠基断言来说,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的两支就都被确立了。反可能条件句不会对先天奠基断言造成威胁,奠基干预主义在先天奠基断言上为真。

2.后天反可能条件句

干预主义方法在后天奠基断言上的应用更加直接。而这种应用使得我们可以去衡量后天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假。以“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为例。根据奠基干预主义,该奠基断言对应以下条件句组。

(14)若某干预将“C神经激发”的值设为1,则“疼痛”的值也为1。

(15)若某干预将“C神经激发”的值设为0,则“疼痛”的值也为0。

(16)若某干预将“疼痛”的值设为1,则“C神经激发”的值也为1。

(17)若某干预将“疼痛”的值设为0,则“C神经激发”的值也为0。

奠基干预主义还要求,“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要为真,需要(14)(15)同时为真,而且(16)(17)不能同时为真。这一条件句组中,(16)和(17)都是后天反可能条件句,因为它们要求我们在固定“C神经激发”的值为1的情况下干预“疼痛”的值,但这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先来考察(14)和(15)的真如何推导到“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的真——也即,奠基干预主义的分句(A)如何在后天奠基断言上被确立。(由于我们还没有考察(16)(17),所以我们暂且将(A)中的“反之不然”放在一边。之后我们会回来讨论“反之不然”的部分。)需要注意的是,(14)(15)并不是反可能条件句,因此我们暂时还没有开始衡量后天反可能条件句。但这第一步对我们后面的考察是必不可少的。要从(14)(15)推导到相应的奠基断言,首先我们需要意识到的是,这种对后天奠基断言的推导过程和我们建立科学理论的过程实际是一致的。诸如“C神经激发奠基疼痛”“H2O奠基水”这样的后天奠基断言实际是我们在科学地研究疼痛和水的微观本质时建立起来的。正因如此,后天奠基断言也具备科学理论的一大特性:假说性。我们对后天奠基断言的接受和对其他科学理论的接受一样,都是在遭受系统性的反例反驳之前的暂时性接受。而我们之所以接受某一些后天奠基断言而不接受另一些,也和我们接受某些科学理论而拒斥另一些科学理论的主要原因相一致:这取决于某一后天奠基断言是否满足最佳解释推理。所谓满足最佳解释推理,是指该奠基断言满足下述两个条件:(i)它的建立能够为目标现象的出现提供良好解释;(ii)它所提供的解释和其他解释相比更具有简单性。这里的简单性(至少)包括两个要求。首先是本体论上的简单性——该奠基断言为了解释目标现象而承诺存在的实体越少越好;其次是与既有理论的契合性,也即它对我们既有的可靠信念作出最少的增添或修改。只有满足了最佳解释推理的要求,我们才会接受一个后天奠基断言。

回到我们的例子。从(14)(15)为真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判定“C神经激发奠基疼痛”是一个满足了最佳解释推理的要求的假说。(14)(15)为真,首先说明C神经激发的出现为疼痛的出现提供了解释——成功的干预表明了二者之间的联系。而且,这种解释满足了简单性的要求:它所承诺的解释项并不多于其他理论,而且其解释也能和既有理论相契合。因此,我们可以从(14)(15)的真推出“C神经激发奠基疼痛”的真;奠基干预主义的分句(A)在后天奠基断言上被确立了(除“反之不然”外)。

上述这种建立后天奠基断言的方法并非笔者的独创,而实际是一种主流的元形而上学立场。它被谢弗称为“形而上学溯因”(metaphysical abduction)。

形而上学溯因:当某一奠基关系可以使我们获得好的解释,并且该关系可以被纳入最佳解释集之中时,我们可以承诺该奠基关系。(cf.Schaffer, 2021, p.186,细节处有修改)

形而上学溯因方法同样可以用于建立(除“反之不然”外的)奠基干预主义分句(B),即从后天奠基断言到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的推理。当我们将“C神经激发奠基疼痛”视作一个最佳解释并接受,那么我们自然就可以推出(14)和(15)为真:如果C神经激发给予疼痛的出现以最佳解释,那么显然,当C神经激发出现时疼痛出现,而当它不出现时疼痛也不出现。这样,(除“反之不然”外的)分句(B)也被确立了。于是我们确立了(除“反之不然”外的)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

干预主义方法在后天奠基断言上的应用也符合我们一般的形而上学实践。这一点在我们想要证伪某个后天奠基断言时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想要反对“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那我们需要举出反例来说明(在一般人类身上)有时候C神经激发出现了但疼痛没有出现,或者是当疼痛出现了而C神经激发没有出现——也就是我们需要证伪(14)或(15)。(14)和(15)是否同时为真确实是该后天奠基断言是否能够被接受的关键。有一些奠基断言已经被干预主义方法证伪了。比如“燃素的消耗奠基了燃烧”。这个奠基断言要为真,至少需要“如果某干预将燃素消耗的值设为1,则燃烧的值也为1”以及“如果某干预将燃素消耗的值设为0,则燃烧的值也为0”同时为真,但至少后者已经显然为假: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发现过燃素这种东西,而且我们现在知道燃烧的本质是激烈的氧化,而当激烈的氧化发生时,确实没有燃素被消耗(也即燃素消耗的值为0),但燃烧确实发生了(也即燃烧的值不为0)。所以,如果干预主义方法也表明了(14)和(15)不能同时为真,那也就意味着“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不为真。

现在,我们还需要在后天奠基断言上确立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中的“反之不然”,尤其是这里还包括了诸如(16)(17)这样的反可能条件句。当我们用形而上学溯因方法建立“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这样的后天奠基断言时,我们实际已经确定了奠基的顺序。这是因为这样由神经生物学事物奠基心理学事物的顺序是可以被纳入我们的最佳解释集之中的,它对我们既有的信念集合的修改最少。我们一般的既有信念是心理学事物是高阶事物,是需要被解释的被奠基者。当我们接受这一点,并由于前面的理由接受干预主义方法在后天奠基断言上的应用,我们就应当(溯因地)接受(16)和(17)不能同时为真,尤其是(16)应当为假:除了我们当前接受“C神经激发奠基疼痛”之外,我们还知道疼痛是可以多重实现的——其他没有C神经的动物也可以有疼痛;因此即便(16)的前件是不可能情境,我们仍然可以判定在有些情况下疼痛出现但C神经激发不出现。这也就是说,我们首先通过形而上学溯因方法建立起后天奠基断言,然后借由后天奠基断言来判断诸如(16)(17)这样的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在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如果形而上学溯因方法确立了“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那么(14)与(15)同时为真,而(16)与(17)不能同时为真。也即,奠基干预主义双条件句的(B)分支在后天奠基断言上为真。接下来还需论证在此(A)也为真。方法如下。由于形而上学溯因方法建立的后天奠基断言是形而上学必然的(或至少我们溯因地相信它是形而上学必然的),因此不会存在(14)(15)同时为真,(16)(17)不同时为真,但“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为假的情况。因此,我们又确立了“当(14)(15)同时为真,(16)(17)不同时为真时,‘C神经激发奠基了疼痛’为真”;也即(A)为真。由此,我们在后天奠基断言上也确立了奠基干预主义。奠基干预主义在先天奠基断言和后天奠基断言上的同时确立,表明反可能条件句的存在不会对奠基干预主义构成挑战。

人们可能会对笔者上面的方案提出以下顾虑:根据上面的方案,我们并不能够通过判断反事实条件句组(尤其是其中的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来判断相应的奠基断言的真值,从而我们也就更不能说奠基事实被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所奠基(或还原到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但这两点似乎都是奠基干预主义的目标以及受到支持的理由。确实,笔者并不认为我们可以在判断了奠基断言的真值之前判断其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组的真值,也不认为我们可以将奠基事实还原为反事实条件句组。然而,这是笔者的理论的特征,而非问题。以上顾虑中所提到的两个目标都不是奠基干预主义的必要组成部分。理由如下。首先,文献中已有学者谈及奠基干预主义的非还原性(尽管他们并没有用笔者的方式来衡量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布莱恩特认为,奠基干预主义的核心承诺是当我们面对两个变量并对其中一个进行干预时,“另一变量的值之所以改变,是由于第一个变量{(被干预的变量)}的值改变了”(Bryant,2022, p.329)。而这个核心承诺中的“之所以……是由于……”则提示了这一核心承诺本身就是一个奠基承诺。(cf.ibid.)其次,我们知道干预主义首先被应用于因果分析,而干预主义因果分析本身就是非还原的(干预是用因果来定义的——见伍德沃德对干预的定义)。但这一点从来不被因果干预主义的支持者们认为是软肋,反而,他们认为非还原的因果分析仍然能够说明我们对因果概念和断言的理解,并揭示表面上异质的因果过程之间的共性。(cf.Woodward,2009, pp.254-255)因此,即使奠基干预主义是非还原的,我们也不是通过衡量反事实条件句组的真值来衡量奠基断言的真值,这也不妨碍奠基干预主义可以说明我们对奠基概念和断言的理解,并揭示表面上异质的奠基过程之间的共性。而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们支持奠基干预主义,并进而支持奠基-因果统一命题。因此,以上顾虑不构成对笔者的理论的挑战。

上面的论述表明,尽管存在着反可能条件句,我们仍然可以在先天奠基断言与后天奠基断言上都确立奠基干预主义。而且,奠基干预主义还给衡量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提供了方法。概括而言,此方法就是在奠基断言由于额外的理由(概念与逻辑的,或是溯因的)而为真的情况下,借助奠基干预主义的分支(B)来推导反可能条件句的真值。反可能条件句不构成对奠基干预主义的挑战。因此,我们仍然可以放心接受奠基干预主义,并由此进一步接受奠基-因果统一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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